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节日期间,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赠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节前教育提醒,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廉洁自律、文明节俭,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纪检监察部门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以强有力的作风建设推动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保证。
举报电话:3190035
纪委(监察室)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