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史蕾发布时间:2018-01-02浏览次数:519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字〔2017〕40号)精神以及《中共山东省纪委机关、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的通知>的通知》(鲁组字〔2017〕61号)要求,经校党委研究,2017年度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于1月中旬召开。

本次民主生活会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对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校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上级要求,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请各单位本着对学校改革发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对校党委班子、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意见建议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方面的意见建议。二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四是在不断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五是在不断提高学校治理能力,积极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等。意见建议汇总后,以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单位为单位于1月9日下午5点前发至校纪委邮箱bzxyjw@163.com纸质材料由党总支书记(二级学院)、党支部书记或负责人(部门、校直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校纪委办公室(办公北楼201,以备存档。

联系电话:88084

附表:1.校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2.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中共滨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滨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月2日


附件1:

         校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所提意见

校党委



附件2:

     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所提意见

罗公利


刘春华


张业赏


李长海


宋淑平


胡  波


李伟年


杨玉森


吴昌富